关于收取2025年度会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根据《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》、《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会费管理办法》规定,现将2025年度会费收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标准
按照《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会费管理办法》第二条的规定缴纳会费,具体详见附件。
二、缴费方式
1、请按企业网银支付方式缴纳会费:
收款单位: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
账 号:11262000000623317
开户银行: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加州支行
2、转账注明“年份-会费-级别-接受电子发票移动电话”。如转款单位与开票单位不一致应注明或电话告知。
3、会费缴纳且信息提供准确完整后,将于2个工作日内开据由财政部监制的《重庆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(电子)》。
4、通过“收票移动电话”注册微信小程序“电子票夹”后下载会费收据。
三、联系方式
会籍:刘凌均 023-67515653
票据:谭俭秋 023-67536986
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2号市总商会大厦12楼
邮编:401147
附件:《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会费管理办法》
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
2025年2月18日
附件:
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会费管理办法
(2020年6月11日第四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)
为了保证行业协会履行服务职能,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。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及《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》的规定,结合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会员按时、足额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。
第二条 会员按下列标准缴纳会费:
(一)副理事长单位以上的:7000元/年;
(二)常务理事单位、分会会长和副会长单位:5000元/年;
(三)工程设计(综合、行业、专业、专项)甲级资质单位、工程勘察(综合、专业)甲级资质单位、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和非勘察设计资质单位:3000元/年;
(四)工程设计(行业、专业、专项)乙、丙级资质单位、工程勘察(专业)乙、丙级和劳务资质单位、二类施工图审查机构和设计事务所单位:1000元/年。
第三条 会员单位的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资质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为准。
第四条 具有多项资质或具有多重身份的会员单位,以适用范围中的高限确定会费缴纳标准。
第五条 会员单位资质种类、等级发生变更,适用的会费标准相应变更。
第六条 协会会员单位,同时又是各分会会员的,按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只缴纳一次会费。
第七条 新入会的会员单位在办理入会手续时一并交清当年会费。
第八条 会费标准根据协会职能的落实、业务量的调整、物价变动等情况做相应的调整,但调整的会费标准需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第九条 会员单位须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缴纳当年会费。
第十条 会员缴纳会费由本协会秘书处收取,开具由重庆市财政局印制的“重庆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”。
第十一条 本协会对未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的会员,可采取以下措施:
(一)未在第一季度缴清会费的,从第二季度起暂停其接受协会无偿服务和参加评优、诚信评估、技术交流、教育培训、行业联谊等活动的资格,缴清后即行恢复。
(二)在每年第三季度内对外公告未缴费会员名单。
(三)凡两年不缴纳会费的,遵照协会章程做自动退会处理。每年底对外公布退会名单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于2020年6月11日,经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,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
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。